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烈士陵园骨灰存放架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JSHCCG2015-07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烈士陵园的委托,对烈士陵园骨灰存放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烈士陵园骨灰存放架采购及安装工程,编号:JSHCCG2015-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烈士陵园骨灰存放架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骨灰存放架双穴1278格;单穴192格;大穴3格。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工程预算:573760.78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商的授权书,如出现一家生产商同时对本工程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工程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最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缴费证明。
4、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证明等信用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9:00~2015年 11 月 27 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14:00~16:00 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23 日9:00 时起,2015年11 月27 日16:00止。
3、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550号519室)。
4、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商的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5年8月~2015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8月~2015年10月的缴费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样品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送样要求:提供样品1套(规格为:454(宽)*332(高)*473(深)(外径尺寸),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送样品不得损坏,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下进行统一封样,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粘贴暗标序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未送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当天退还,中标厂家样品进行封样作履约验收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2月15 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 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550号519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韩莉莉 苏玉洁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13:30
2、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550号519室
3、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中标单位确定时间:开标结束后
5、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550号519室
七、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确认。
八、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莉莉、苏玉洁
联系电话:0510-85819156-601/15951568758
传真号码:0510-85888288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550号519室
邮政编码:214062
电子邮箱:474128085@qq.com
2.采 购 人:无锡市烈士陵园
联 系 人:周科
联系电话:83012467
联系地址:惠钱路45号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