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十八站乡政府穹顶结构双保温层落地式塑料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塔河县十八站乡政府委托,就塔河县十八站乡政府穹顶结构双保温层落地式塑料大棚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内容
项目编号:WSGSCG2015-001
项目名称:塔河县十八站乡政府穹顶结构双保温层落地式塑料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59.8万元
招标内容:穹顶结构双保温层落地式塑料大棚,建筑面积:18800平方米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钢架材料为双面镀锌6分钢管,壁厚足1.3毫米;(2) 穹顶式双层覆膜结构,内无支架,膜间距30厘米;(3) 顶高4.5米,单体宽10米,长40米或20米; (4) 两侧开门,双层对开,门高2.2米,宽2.4米,门材质为4*6标准方钢,方钢壁厚0.3厘米以上,大门安装钢栓; (5) 塑料薄膜外膜12D ,内膜8D;(6) 镀锌钢管每根长度0.3-1.05米,螺栓固定相连,螺栓规格10*100毫米;(7) 内外膜均用12道卡条固定;(8) 棚顶10米安装一个风帽;(9)建设所需其他一切材料,部件(10) 免费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投标人自2015年11月21日9时至17时至2015年11月27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招标公司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通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附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户名: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账号:172711173278。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五、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可以是光盘或优盘)
六、投标有效期:90天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塔河县十八站乡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804843880
代理机构: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阳光小区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13349373399 电子邮件:hljwsgs@163.com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