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5年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招标项目名称: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5年项目全过程管理
3.工程地点: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十三陵镇、南口镇、阳坊镇、崔村镇、兴寿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困难立地造林6000亩、低效林改造5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
5.项目总投资:15234.8万元
6.招标范围: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从合同签订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配合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设计协调管理、施工协调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合同、资料)、竣工结算协调管理、验收移交协调管理、竣工资料移交等。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管理全部工作完成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及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
3.投标人须承担过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类似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经验和业绩;
4.投标人具有与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咨询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执业资格专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和建筑类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依据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RMB¥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9:00,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华诚永信二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昌平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南
联系电话:010-697487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31号
联系人:潘宇
联系电话:010-80101136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