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播放动漫税法宣传及公告等广告、公交车双侧面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示范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播放动漫税法宣传及公告等广告、公交车双侧面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示范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SW00CL38
二、采购项目名称:播放动漫税法宣传及公告等广告、公交车双侧面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示范牌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6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监管部门: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里程广告公司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里程广告公司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里程广告公司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止。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81908
邮编:5166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里程广告公司2-4层(汕尾分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传真:0660-3204343
邮编:516600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