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专用设备采购;
二、 采购预算金额及报价上限: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上述预算为项目的投标报价最高上限,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 开标、定标方式:供应商参加项目的投标。若项目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项目不再评标,宣布项目招标失败。
四、 交货期: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五、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 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九、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注: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3.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4. 开、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七号评标室。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钟明华 |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
| |
办公电话:0756-8665596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 |
传 真: | 传 真:0756-3323699 |
| |
| 采 购 人: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 ||
|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