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16年、2017年在职、退休、同工同酬外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16年、2017年在职、退休、同工同酬外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16年、2017年在职、退休、同工同酬外聘职工补充医疗
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HGJ-2015011
采购人(招标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9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540万元人民币
招标服务内容:为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2016年、2017年约763名在职、退休及同工同酬外聘职工的“补充医疗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住院团体医疗保险”的投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
投标服务要求(保险的赔付比例):“补充医疗门诊团体医疗保险”按照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报
销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自付一部分的95%比例报销;“补充医疗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按照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自付一部分的95%比例报销。对奥体中心符
合条件的领导“补充医疗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按照符合
北京市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门急诊、住院费用,自付一部分的100%报销。
保险期限:24个月,自2016年1月1日0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登记注册的且具有为北京市职工补充医疗服务经验的保险公司。
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并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四、投标截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办公楼6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09时30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资格条件满足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A座9层,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只有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联系人:张学名
联系电话:13601090103、18810644625
六、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其他媒介信息无效,采购人不负责解释。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可在投标
截止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