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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卫生院关于商务综合服务楼(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原址改扩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20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卫生院关于商务综合服务楼(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原址改扩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卫生院委托,就商务综合服务楼(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原址改扩建)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及财政投资,已落实。 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商务综合服务楼(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卫生院原址改扩建)项目
   1.2采购编号:PXZC-ZX-2015039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华区焦店镇镇政府东300m建设路北侧。为地下2层,地上27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3075.18㎡。总投资额约为3307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相关证书注册
或工作单位须为本单位,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5年01月份至09月份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有效查询途径或查询页面。(报名时经现场查询无法查实的,将拒绝其报名;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出具相关证明,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9)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13年01月01日以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m2以上(含3万m2)框架或框剪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无效)。
3.2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3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为确保项目能顺利履约,防止串标围标、挂靠和借用资质等,投标人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确认的人员进行投标且在中标后亲自签署和履行合同,并在人员、技术和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充分的保证,具体可咨询招标人报名电话。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30)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时施工标的拟投报项目经理、监理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均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卫生院
联系人:朱院长    联系电话:13837513253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75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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