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宝丰县2014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灌溉、仓库、冷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2014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灌溉、仓库、冷库建设项目已经平财办预[2014]62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和自筹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2014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灌溉、仓库、冷库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BFZC2015-BG-91
2.3建设地点:宝丰县闹店镇鑫森种植专业合作社。
2.4建设范围:包括节水灌溉工程中的埋地给水管敷设,仓库和冷库的建设。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涵盖所有内容。
3. 对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两种资质须同时具备)。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与资质专业相配的不低于贰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有相关的注册资格证书(同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7外地企业须具备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
3.8类似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
3.9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故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一套齐备的材料(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函,申请函的内容包括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名称、查询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另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闹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朝阳
电 话:15137527503
代理公司: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5-2212669 13733799758
电子邮箱:twzx69@126.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工行8楼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