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西兴安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西兴安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西兴安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迎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89088 131525849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圆明园西路2号
联系方式:周顺 010-628126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迎贤0773-8989088 13152584904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实验室用房2530㎡、食堂及库房431㎡、泵房及发电机房176.2㎡、建设场区道路、电气工程(不含高压外线)、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土建部分)、绿化、围墙、大门、截水沟等室外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5:00 时,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电话:0773-6220644)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西兴安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AZB2015-SG-22 )已由农计发[2014]207号、农办计[2015]70号、农科办基建[20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兴安县湘漓镇麦源村委唐家村、樟树脚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实验室用房2530㎡、食堂及库房431㎡、泵房及发电机房176.2㎡、建设场区道路、电气工程(不含高压外线)、给排水、污水处理系统(土建部分)、绿化、围墙、大门、截水沟等室外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1900万元
要求工期: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5:00 时,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36号文化新城兴安县住建局5楼电话:0773-6220644)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核查合格者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专职投标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检员及施工员上岗证、造价员或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上述拟投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规定。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
(5)市外企业按市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核查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下载。
备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查,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押金 500 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退还无损坏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如图纸资料售卖者,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图纸成本由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市场复印图纸或蓝图成本核定价格后出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12月15 日 9时 0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县文化路文化新城住建局5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ztb.gxi.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n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3-6220644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圆明园西路2号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周顺 联 系 人: 吕迎贤
电 话:010-62812638 电 话: 0773-8989088 13152584904
传 真: 传 真: 0773-8989088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 JDZBGL88@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 户: 工行桂林市红岭路支行
账 号: 2103 2491 0930 0001 092
招标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章)
2015 年11 月19日
监督机构: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