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
2.招标编号:TC150FGJ3
3.服务内容和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的要求 |
1 | 3730测序仪租赁及维保服务 | 2 | 台 | 2年 | 1)毛细管电泳分析仪:48通道(预装48道毛细管); 2)电泳电压:最高15KV; 3)样品盘规格:96孔或者384孔; |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5.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6.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 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7.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7.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7.3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
7.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6 新租赁的2台3730测序仪的合法进口通关证明;
7.7 供应商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供应商可从2015年 11 月 20 日起至2015年 11月 2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外埠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1.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13.开标一览表(唱标时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密封处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4.投标保证金应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5.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电 话:(010)63439486
传 真:(010)66269547
联 系人:温佩忠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2108045
传 真:(010)62108246
联 系 人:钱卉卉、顾毅
电子邮箱:zzsbec@126.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 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