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分院等四个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策划、咨询服务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巩义市财政局委托,就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分院等四个项目按PPP模式运作策划、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巩义市财政局
二、招标编号:巩财招[2015]170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介绍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巩义市人民医院新建东区分院、西部农村路网建设、巩义市学校建设项目、市区道路建设四个标段按PPP模式运作提供策划、咨询等全过程服务,包含PPP项目的项目识别、项目准备及项目采购等咨询服务;(具体内容依据招标文件)。
3、本项目分四个标段:一标段为巩义市人民医院新建东区分院项目;二标段为西部农村路网建设项目;三标段为巩义市学校建设项目;四标段为市区道路建设项目。
以上四个标段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每单位最多只可中标二个标段。
4、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乙级以上;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及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财政局7楼701室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九、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范先生 13838101256
十、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