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钢构智能型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钢构智能型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钢构智能型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质的谈判响应人(以下简称谈判人)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钢构智能型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NDCZ-2015-1888
1.3招标内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购钢构智能型档案密集架210立方米的专用设备。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并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更进一步
1.5质量要求:合格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制造商)。
2.3生产厂商(制造商)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4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2.5提供2012年10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请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报名地点:漯河市嵩山路舒曼·财富中心B栋17楼1709。
3.3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整,其他资料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柳女士
电 话:13603859856
联系人:魏女士 冷先生
电 话:0395-3351977 0371-6558590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