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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山化镇牙庄小学地面硬化及首阳山镇龙虎滩小学操场等九所学校的操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山化镇牙庄小学地面硬化及首阳山镇龙虎滩小学操场等九所学校的操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山化镇牙庄小学地面硬化及首阳山镇龙虎滩小学操场等九所

             学校的操场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DSEC-2015-50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7929294.2

2.5 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8 计划工期:根据各标段不同,详见招标文件

2.9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偃师市大口镇浮阳中学操场改造

第二标段:偃师市大口镇中学操场改造

第三标段:偃师市高龙镇明德小学操场改造

第四标段:偃师市龙虎滩小学200米操场改造

第五标段:偃师市府店镇缑山中学300米操场改造

第六标段:偃师市府店镇西口孜小学300米操场改造

第七标段:偃师市顾县镇第一初级中学300米操场改造

第八标段:偃师市山化镇牙庄小学场地硬化改造

第九标段:偃师市岳滩镇第一初级中学300米操场及围墙改造

第十标段:偃师市邙岭镇牛庄小学操场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2年至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4 投标单位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五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19日至20151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份,图纸5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5.2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5.3 拟派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有关人员(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411月至201510月);

5.4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21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教育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67799506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158388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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