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购置检测设备仪器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购置检测设备仪器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登封市水务局。由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登财竞谈[2015]100号
2.2、采购预算:23万元
2.3、项目概况:
2.3.1项目名称: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购置检测设备仪器项目(二次)
2.3.2招标人:登封市水务局
2.3.3资金来源:财政
2.3.4招标内容:为登封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购置检测设备仪器,具体详见竞争
性谈判文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响应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4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响应人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检测仪器生产或销售的内容;
3.6.响应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仪器(原子荧光光度计)的专项授
权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 11 月 20日至2015年 11 月 26 日每天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30米)(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响应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被委托人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被授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上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响应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 月 28 日上午 09 时30 分,地点为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对面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市办事处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水务局
地 址:登封市送嵩山路27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59387016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水务局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