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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十四中学、第三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十四中学、第三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550、587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456号。

2、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标段一: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建筑面积3479.05㎡,框架五层;标段二:洛阳市第三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356.06㎡,框架四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均为330天。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也可全投,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4、本次招标项目控制金额(含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单位:元):

项目名称

控制金额

其        中

工程造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规费

税金

标段一  洛阳市第十四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

4991772.80

4499136.09

147149.36

183936.01

161551.34

标段二  洛阳市第三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工程

2391554.87

2175463.51

61472.61

76840.49

77778.2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项目经理,且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至少有一项获得市优质结构及以上工程。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单位登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登记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含图纸资料)。辅助评标光盘200元/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9:30,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标段一采购单位:洛阳市第十四中学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832号

联系人及电话:姚先生   0379-62981610

标段二采购单位:洛阳市第三中学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11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9-63205316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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