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关于遴选财政投资教育建设工程造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3: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关于遴选财政投资教育建设工程造价项目竞争性谈判磋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00020170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133626222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银河路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125727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3626222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承揽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标段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关于遴选财政投资教育建设工程造价项目竞争性谈判磋商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00020170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5133626222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银河路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125727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3626222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承揽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标段二套)报名并初步审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