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5]150号(总第362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 | 采购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数量 (暂定) | 单价(元) | 采购预算资金 |
二 | 美国海蓝 雏鸡 | 1、需有海蓝公司引种证明 2、无传染病,每只雏鸡出壳体重35-40克,大小均匀 | 90000只 | 4.00 | 36万元 |
三 | 湖羊 | 月龄7个月以上,体重30kg以上 | 155只 | 2000.00 | 31万元 |
杜泊种羊 | 月龄1周岁以上,体重50kg以上 | 2只 | 20000.00 | 4万元 |
1.5 采购预算:二标段:36万元;三标段35万元。
注:1、投标单位应按标段进行投标。
2、投标单位投报的每种产品均不应超过预算单价。
3、采购数量为暂定,根据投标单价确定实际采购数量。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阳县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3 二、三标段:具有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基本技术要求相应证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
3.2 发售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3.3 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换,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部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4.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 投标时需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二标段: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海蓝公司引种证明原件、防疫证明原件。三标段: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防疫证明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安阳县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137211364
地 址:安阳县洪河屯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峻尘
电 话:15537107567 13523324325
地 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