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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3: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洪河屯乡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增收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5]150号(总第362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

采购内容

基本技术要求

数量

(暂定)

单价(元)

采购预算资金

美国海蓝

雏鸡

1、需有海蓝公司引种证明

2、无传染病,每只雏鸡出壳体重35-40克,大小均匀

90000

4.00

36万元

湖羊

月龄7个月以上,体重30kg以上

155

2000.00

31万元

杜泊种羊

月龄1周岁以上,体重50kg以上

2

20000.00

4万元

1.5 采购预算:二标段:36万元;三标段35万元。

注:1、投标单位应按标段进行投标。

    2、投标单位投报的每种产品均不应超过预算单价。

    3、采购数量为暂定,根据投标单价确定实际采购数量。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阳县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3 三标段:具有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基本技术要求相应证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15111920151125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发售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3.3 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4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3.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法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换,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部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210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4.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 投标时需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二标段: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海蓝公司引种证明原件、防疫证明原件。三标段: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防疫证明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安阳县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话:15137211364

  址:安阳县洪河屯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峻尘
   
  话:15537107567  13523324325 

  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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