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靖西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靖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靖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GXBSZC2015-G3-0102-HL
招标内容:靖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1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企业,并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发布的2010年至2014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5年11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11 月25 日(8:3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2.报名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如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如为委托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2015年1月到10月份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由社保机构出具2015年1月到10月份养老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8 日17 时 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帐号:45001604361059555888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招标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2 月 11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靖西县幸福广场)。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八、网上查询: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xi.gov.cn)、等网上发布。
九、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韦 电话:13481673321 传真:0776-298395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龙船路中段 邮编:533000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靖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212104
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6-6230906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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