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人民广场外围组合灯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的委托,对人民广场外围组合灯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D
二、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广场外围组合灯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49,898.43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更换安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地点):汕头市人民广场施工现场。
六、供应商资格: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2、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若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的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本次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售后服务函或售后服务协议;
5、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购买采购文件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2-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 月9日上午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联系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4-88699698
传真:0754-88699393 邮箱:gdtuodao@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人民广场外围组合灯维修项目采购文件(可点击下载)
发布人: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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