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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山水寨沟道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山水寨沟道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山水寨沟道路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33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8、定标方法: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2015 11 18 日至2015 11 26 1700止。

五、(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 11 18 日至 11 30 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 11 30 日至 12 22 17时前。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 12 22 14 30 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383823851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63288082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532号楼9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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