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永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永登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YDC-2015-11-GK94号
二、招标内容与数量:永登县公安局购置执法记录仪(V8)150部;购置执法记录仪工作站设备(21口)12套(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价:80.4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法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四)须提供公司所在地或招标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记录书面回执原件;
(五)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制造商或经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授权书的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
(七)所投产品在后期应用中必须与公安局现有执法系统无缝对接,须提供公安局现有公安执法系统厂家出具的对接协议承诺函;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4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纸质版每份200元,电子版每份25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供应商可在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龙路1321号:永登县城关镇新世纪建材市场内交通局办公楼西侧)现场获得,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
八、开标地点: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龙路1321号:永登县城关镇新世纪建材市场内交通局办公楼西侧)
九、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 樊世华 电 话: 13399314126
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佳丽 电 话: 0931-6660682
永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