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万隆实业有限公司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改造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万隆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新郑市万隆实业有限公司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改造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新郑市万隆实业有限公司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改造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1.2、招标编号: 新财购-2015-349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方式:公开
1.5、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道路、雨污水等施工图设计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包含丙级)资质;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四、报名时间:
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17:00 点止。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
6.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 日14:30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为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万隆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 0371-62696813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1-63206920 /13939060463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A座D506
九、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