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检测仪器和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放射卫生检测仪器和实验室设备采购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设备经采购管理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5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CMFSZB-2015061
二、项目名称:放射卫生检测仪器和实验室设备采购
三、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人民币:元) | 预算上限 (人民币:元) |
01 | X、r射线辐射监测仪 | 1 | 台 | 66000.00 | 110000.00 |
电离室巡测仪 | 1 | 台 | 44000.00 | ||
02 | 超纯水系统 | 1 | 台 | 110000.00 | 155000.00 |
氮吹仪 | 1 | 台 | 45000.00 |
注:
1.本项目分2个包,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个包或2个包的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如果选择2个包投标,必须分别报名,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2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日9:30~10: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10:00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温馨提示:各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中标后无法发布中标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0757)88822332
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 (0757) 86257577
传 真: (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