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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39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26号。

二、招标项目:嵩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本次招标为嵩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102.9万元,共分三个标段。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已招标成功,现对第一标段进行三次招标。第一标段:原子荧光光度计、氮吹仪、定氮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共计4台(套),预算资金3558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持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印刷版彩页,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1119日至20151125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216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为代理商的应持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印刷版彩页、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联系电话:赵先生   13693832668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118日    招标文件如下[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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