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5年度)(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的委托,对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5年度)(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A35N2979。
2、采购项目名称: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5年度)(重招)。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服务期限:2年。
6、采购预算:162.0000万元。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服务内容:蕉门河城市中心区规划实施咨询(2015年度);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16年6月30日;
3.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8、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城市(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④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8号会议室。
12、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8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伟立 | 采购人联系人: 张燕玲 |
电话:020-87768198 | 电话:84986923 |
传真:87673286 | 传真:39053108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4楼 |
邮编:510080 | 邮编:511400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 |
帐号:120905690610808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