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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8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5: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8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80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两年(含上门服务);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两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19,520.06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

4) 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8、《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项目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自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鮀浦街道石城路6号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2531043

采购人传真:0754-8252491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汕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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