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致各投标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业局的委托,对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LB20151125
2、招标内容:怒江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3、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招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及详细内容 | 交货地点 |
1 | A | 气相色谱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2 | 气相色谱—质谱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3 |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4 | B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5 |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6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7 | 离子色谱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8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火焰/石墨炉及石墨炉自动进样)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
9 | C | 液相色谱-质谱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用户指定 |
本次共分三个标段,各投标人投标须按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已做过进口论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3)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4)投标人资信用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7)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标书及现场咨询时,投标人应出示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购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5年11月18日至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预算价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到账为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9、交货时间:国产产品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进口产品不超过90天。交货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含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最短交货或项目完成时间。
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 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业局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幢
邮政编码:650000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0871-64158494
传 真:0871-64158494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