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全流程舆情管理系统总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委托,对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全流程舆情管理系统总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全流程舆情管理系统总集成项目
二、招标编号:0714-EMTC01-5431
三、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13.13万元),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内容:
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全流程舆情管理系统总集成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须通过软件成熟度模型认证三级(CMM3/CMMI3)或三级以上认证,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含)以上)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器等硬件托管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基础运营商关于IDC机房租赁的授权函或提供具有IDC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厂商关于IDC机房租赁的授权函(须同时提供第三方厂商的IDC经营资质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定制化软件后续服务承诺函;
10、投标人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开标地点:
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3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则将被视为对开标内容及过程无任何异议。
招标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
联系人:谭克
联系人电话:010-644700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编: 10003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 110060587018170005696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 010-52579301
传真: 010-52579000-9301
电子邮箱: wanglu@cei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