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EITCL-BJ03-CZHW-1510017
采购人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755731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二环路小街桥西北角)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4229192-818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电子档案系统升级1系列 |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无 |
采购用途 | 电子档案管理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简要技术需求:电子档案系统升级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控制金额 | 预算:110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有依法加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销售企业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标; 10、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11、投标人应为软件企业,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2、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5年12月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
项目联系人 | 丁浩鹏、朱强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84229192-818 传真:010-68373131 |
备注 | 1、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单复印件 投标人须携带国家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需携带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缴费单原件复印件 近3个月连续纳税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