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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3: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501FG10020 (下载)

2、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批)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服务期

序号

项目

作业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单位:元/年)

服务期

广厦、永祥、新福片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详见作业区域道路情况一览表)

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约870845.48㎡(含分车绿化带、绿化平台保洁、垃圾收集等)

6954023.62

2年6个月

广厦、永祥、新福片区垃圾转运

约80.77吨/日

1642978.92

广厦、永祥、新福片区垃圾转运站(点)管理

8个垃圾转运站,12个临时垃圾转运点

535200

合计

9132202.54

 

2年6个月合计

22830506.35

 

说明:(1)本项目共包括的三个部分是一个整体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的内所有内容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本项目实行总承包负责制,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意外保险和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中标人承包本项目所需要的水、电;本项目范围内保洁、垃圾转运、警示牌的设立;环卫清扫和运输车辆、环卫工人保洁车及不小于120升的垃圾收集容器配置费;办公费、机械设备费、办公场地租赁费;企业管理、利润、税金、规费、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6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级证书》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

3、投标人在汕头市金平区内有固定的办事机构或承诺在汕头市金平区内依法登记设立固定的办事机构并在当地纳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并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在金平区内设置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200平方米,停放工具(包括车辆)场地面积合计不少于1200平方米;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及投标人签署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12月9日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新路125号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袁同志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737571

采购人传真:0754-867375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gzqunsheng.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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