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购置便携式土壤墒情速测仪项目询价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河南省土壤肥料站的委托,对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购置便携式土壤墒情速测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河南省土壤肥料站购置便携式土壤墒情速测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5-7028号
三、采购人:河南省土壤肥料站
四、项目内容:便携式土壤墒情速测仪20套。详细内容见询价招标文件 “询价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5.2 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5.3 速测仪测得的数据需通过GPRS无线上传到 “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须具有农业部指定机构出具的“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入网证明。
5.4 速测仪系统需安装专业的GPS测绘软件,具备卫星定位功能,安装的地图软件须具有国家测绘局指定甲级测绘资质企业提供的正版地图授权证明(原件)。
5.5 速测仪系统需安装专业GIS墒情调查软件(内置作物不同生育期需水信息和主要农作物墒情与旱情评价指标,设计土壤类型不少于5种,测量数值设有误差校验值),测得数据后可直接显示墒情信息及采取措施。
5.6 速测仪主机部件集成一体,设计轻巧。箱体内各项设备齐全(内配不锈钢取土器),整箱满足重量轻巧、携带方便、做工精细、质量上乘等要求,能在农田监测点一次性完成田间取土、测量数据、墒情评价和上传信息。
5.7 速测仪内置系统软件可实现在线升级。
5.8 所投设备如非本单位原产,须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函原件。
5.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询价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入网证明、授权证明、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
6.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询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八、询价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09室。询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询价招标文件。
九、接受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询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桃李园大酒店一楼二号会议室。(丰产路与东三街交汇处)。
十一、发布媒体: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土壤肥料站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1797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76528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2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