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MZFCGJYB-2015-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24-88858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荣女士 0724-8885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丽娜 0724-6099118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5】18369号函的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MZFCGJYB-2015-97
二、项目名称: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工程(二标段)
三、采购内容:信息化采购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663541.22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A类(外省企业应具备湖北省E类)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或委托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并出具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购买。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五大员证书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建造师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七、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丽娜
联系电话:0724-6099118
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湖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A类(外省企业应具备湖北省E类)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3541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荆门市海慧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鄂财采认【2015】18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