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兴业县城南征地拆迁回建区道路二期工程(南二区横一路、南四区横一路)施工采购(XYCG20151272)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业县城南征地拆迁回建区道路二期工程(南二区横一路、南四区横一路)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业县城南征地拆迁回建区道路二期工程(南二区横一路、南四区横一路)施工采购
项目编号:XYCG201512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明丽
项目联系电话:0775-25802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业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陈 雯 0775-3771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明丽 0775-2580288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兴业县城南征地拆迁回建区道路二期工程(南二区横一路、南四区横一路)施工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5.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198号)进行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