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CCG-2015-0794
3、采购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采购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医院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使用建立在消息机制上的服务平台,应用系统所需的所有同第三方系统集成的接口,均建立在该服务平台上,包括但不限于: OA 系统、RIS/PACS、手术麻醉系统、LIS、HIS、EMR系统等。通过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实现临床服务、医疗管理、运营管理全方位的融合应用,并可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对院内外各类信息进行资源整合,统一发布,建立一个面向病人、面向医疗、面向管理、面向社会的数字化医院完整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7、资金来源:自筹。
8、预算金额:23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须具医院信息平台的自主知识产权,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医院信息化平台系统)、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1、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12月08日9 :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 08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年12月 08日上午 09 :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 08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053705558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荷花路127号
监督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姚斌 联系电话:15064731122
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置城国际C座9楼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