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宜阳县2015年水毁堤防修复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2015年水毁堤防修复整治工程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以豫财农【2015】25号、豫财农【2015】73号及豫财农【2015】84号文件进行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2015年水毁堤防修复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127号
3、项目地点:宜阳县三乡镇、韩城镇及张坞镇境内;
4、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省补助资金
5、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三乡镇桑子沟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共需修复水毁堤防255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迎水坡砼护坡、下部齿墙等;
第二标段:韩城镇东关村水毁堤防修复整治工程,共需修复整治水毁堤防172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迎水坡砼护坡、下部齿墙等;
第三标段:张坞镇苏羊村水毁堤防修复工程,共需修复水毁堤防180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迎水坡砼护坡、下部齿墙等。
注: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本项目的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同时中标二个标段,确定投资金额大的标段为中标标段,投资金额小的标段排名从第二名依次递增。
6、计划工期:每标段3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以后);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3、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8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下同):北京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宜阳县东城区
联系人及电话:樊先生 1393883753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9-6015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