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接山镇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东平县接山镇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30-1
2.3建设规模: 东平县接山镇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物资采购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跟随本项目施工进度,听从甲方安排。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16万元,其中:一标段42.38万元;二标段188.15万元;三标段29.6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第一标段还应具备: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2.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3供应商须在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万元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具有货物同型号省级及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
3.3第二标段还应具备: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3.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3供应商须在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4具有省级检测部门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本项目所需规格的);
3.4第三标段还应具备: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
3.4.2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4.3供应商须在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4本次采购产品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报告中产品的容量、电压等级、规格型号等必须满足或覆盖本次所招标产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供货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检验报告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标段)、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三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9时 30分,地点为泰安市天乐坊城市酒店会议室(泰安市龙潭路7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政府采购网、东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接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接山镇
E-mail: qql93158@163.com
邮 编:271502
联 系 人:郭主任
电 话:1368538741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1001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邹燕磊
电 话:0538-5059099
传 真:0538-5059099
电子邮件:sanyangtaian@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建设大厦支行
账 号:81122010142100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