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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PPP项目专业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PPP项目专业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118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PPP项目专业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高PPP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与效率,拟建立提供技术、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闵行区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拟中标入围单位3家,若实际入围数量不足3家的,以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准。

(四)服务期限:2年。

二、合格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

(三)熟悉PPP政策,具有多名核心骨干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

(四)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2015年11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联系人:刘鸿杰、孙逸辉,电话:021-64985280

2、其中: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领取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358号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33234843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杨欣

电 话:64985000-617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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