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BJJZ2015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00000.00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价 | 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 | 拟中标单位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 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 10万元/年 | 2年 | 3家 | 35万元/年, 共2年。总计人民币70万元 |
户外广告 | 10万元/年 | ||||
媒体宣传 | 15万元/年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对);
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核对);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0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连锁酒店九楼909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星期三)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9日(星期三)上午9: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连锁酒店九楼909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09日(星期三)上午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连锁酒店九楼909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海关南街3号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020-36882735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83号七天连锁酒店九楼909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13926231288
传真020-83517226邮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1392623128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