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二期工程西杨村组团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二期工程西杨村组团监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吉利区吉利乡西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和村民自筹。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二期工程西杨村组团监理项目
2.2采购编号:采购编号:HNJD(2015)014号
2.3建设地点:洛阳市吉利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洛阳市吉利区阳光社区二期工程项目(西杨项目),用于村民安置,北部临中原路2栋住宅为17层,其余13栋均为小高层建筑;沿街道布置一周的公共建筑为商业楼,其中东临韩白路商业为1层,其余均为2层;社区内有社区中心楼,为3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5922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包括住宅、商业、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约为133175.42平方米,地下工程包括人防地下车库、非人防地下车库、地下储藏间和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约为26054.54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工程面积约10160平方米)。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6监理预算金额:房屋建筑部分约134万元;人防部分约31万元。
2.7招标范围: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地下人防工程部分允许专项分包,且分包于由专业人防资质的监理公司(须在洛阳市人防办公室备案的企业)。
3.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报名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休息),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证书(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9:30分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吉利区吉利乡西杨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0813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联 系 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