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国土资源局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邢台县国土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邢台峡谷群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HBAD-2015政-122(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春奇
项目联系电话:181319273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邢台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西段路北
联系方式:郭书平 0319-52135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春奇 1813192736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Ⅰ标段:主碑、副碑、界碑、界桩的制作安装
Ⅱ标段:解说牌、指示牌的制作安装
Ⅲ标段: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勘界
Ⅳ标段:科普建设、导游培训和科学研究项目
Ⅴ标段:地质公园数据库和网站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Ⅰ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Ⅱ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Ⅲ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Ⅳ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地质院校或地质科研院所;Ⅴ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须符合资质要求且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县境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1月18 日8: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年11月24日17:3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方式: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Ⅰ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Ⅱ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Ⅲ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Ⅳ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Ⅴ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紫晶官邸B座1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