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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对监狱办公区、家属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对监狱办公区、家属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委托,对监狱办公区、家属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XCJFZ(2015)CG07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98-362856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邱主任0598-362856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雅婷 0591-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监狱办公区、家属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绿化服务项目

数量:1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备保洁绿化服务营业范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须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及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需提供告知函原件)。(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人应具有保洁绿化服务经营权和经营能力,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服务保障体系。(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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