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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09: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的委托,对 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327N42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501327N425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无人机动态监测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专业范围含测绘航空摄影测量: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影测量与遥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7日 至 2015年12月0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89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1289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5、301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5、3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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