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营房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委托,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营房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营房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潢竞采[2015]007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营房维修
项目地点:本中队内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四、谈判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人资质条件:
6.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资质(含叁级)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资质动态考核合格在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论公示网上查询)
6.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3、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4、拟派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建造师等近2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6.6、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潢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响应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证明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本单位印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留原件)。
注:购买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潢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00分
十一、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潢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套
十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潢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屏、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潢川县中队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73766615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18737616132 公告时间:20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