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歌舞剧院舞台灯光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歌舞剧院舞台灯光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歌舞剧院舞台灯光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GZCQC1502HG1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东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
联系方式:侯小姐 020-870475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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