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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第三期)监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第三期)监理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第三期)监理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40

项目编号:HLZB-2015-028

2、项目名称: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第三期)监理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

监理内容:新建、升级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高清治安测速卡口,高清简易卡口,高清城区治安监控,乡村道路监控,公交站点监控前端设备,及后端交换、存储建设。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5.3投标人是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4投标人拟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1118日起至2015112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7.3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7.4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7.4.1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7.4.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4.3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7.4.4投标人拟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项目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原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6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8.4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东平县公安局

地址:东平街道佛山街011号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0538-2835037

联系人:王宜民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恒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何明志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1000米路北)

E-mail: tahlzb@163.com

邮政编码:271500

电话:0538-2851166  13615480272

传真:0538-2851166

开户银行: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81  2140  0000  0002  180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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