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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全省公安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全省公安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GJ151117212

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委托,对甘肃省全省公安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采购项目以部门集中采购形式,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GSFH2015-102

2、招标内容系统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品目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涉恐信息

数据库

建设涉恐信息数据库。结合甘肃本地反恐工作要求,对接警综平台,构建涉恐信息基础库,同时结合本次项目的应用需求,构建涉恐专题库。

1

2

建设涉恐人员动态管控功能。为省、市、县反恐用户提供涉恐人员审批、关注等管理功能。

1

3

涉恐人员动态管控

建设涉恐人员积分预警功能。通过建立针对各类涉恐人员的预警研判积分模型,强化对涉恐人员的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实现涉恐人员管控由比对预警向积分预警、分类管控转变。

1

4

涉恐人员积分预警

建设涉恐人员核查研判应用。为省、市、县反恐用户进一步校验、核查、判明涉恐人员,提供涉恐人员背景核查、反恐应用研判工具(包括信息比对工具及调用其它平台的研判工具)、涉恐线索分析。

1

5

涉恐人员核查研判

建设涉恐工作统计分析应用。提供全省涉恐工作动态、人员信息以及管控成果的统计分析功能。

1

6

涉恐工作统计

建设反恐工作门户。面向全省反恐用户提供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的各类功能导航及反恐工作动态、涉恐人员信息、重点目标管控等各类反恐信息的统一展现。

1

7

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门户

构建统一的用户权限管理。根据涉恐工作要求,对省、市、县、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统一的用户权限管理。

1

8

系统管理

需完成省厅情报平台针对涉恐人员积分预警系统的系统改造,并实现两个系统的无缝对接

1

9

情报平台改造

构建平台的安全日志审计模块,实现本系统日志与省厅日志审计平台对接。

1

3、项目预算价(人民币):8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资质认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有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本次投标不接受单位的联合投标,投标人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9、投标人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条款涉及证书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1118日至20151124日,每日00:00-24:00。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商手机。

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10930分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楼第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51210930分整。

5.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楼第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6、投标保证金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6608 0001 2189 8000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

咨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

联系人:康 鹏

电话:0931-853535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方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 彪

电话:18693061813

传真:0931—4812410

邮箱:995543277@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欣月湖1--402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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