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站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北海市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站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系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CG093-20151117。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采购预算:¥ 160,000.00元。
六、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核素识别仪1台(原装全新进口)、宽能寻测仪3台(原装全新进口),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月 日至2015年11月25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用电汇方式的请将标书工本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 624957493358。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
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2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
户 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 61585750187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北海市政府采购网(www.beihaizc.com.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姚海波;联系电话:13607799525。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欧阳志鹏;联系电话及传真:0779-30561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