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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系方式:唐兴康 0771- 5772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卫红 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宁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备注:未启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则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投资【2015】1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03150024

建设地点:南宁市南阳镇

建设规模:新建1栋业务用房,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12.17㎡,建筑占地面积:291.20㎡,框架结 构,地上3层。

合同估算价:约470万元

要求工期:20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装饰、消防、防雷、暖通、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等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备注:未启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则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nggzy.net/gxnnzbw)。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30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nggzy.net/gxnnzb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0771-52620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政编码:530000                    邮政编码:530022     

联 系 人:唐兴康                    联 系 人:严卫红  

电    话:0771- 5772580              电 话:0771-2848900  

传真: 0771- 5772580                 传 真:0771-2848933

 

 

 

2015年11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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