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福利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7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大埔县福利院的委托,对大埔县福利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67N1161C1
二、项目名称:大埔县福利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60.8241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消防设备采购;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5.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有效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内自行前往大埔县福利院进行现场踏勘,并获取踏勘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由项目经理(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亲自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点、第4点要求的资质证书;③踏勘证明(经项目经理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开具); ④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人:大埔县福利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3、采购监管部门:大埔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5554133
附件 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B67N1161C1
二、项目名称:大埔县福利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60.82419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消防设备采购;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5.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有效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内自行前往大埔县福利院进行现场踏勘,并获取踏勘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由项目经理(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亲自提交: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点、第4点要求的资质证书;③踏勘证明(经项目经理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开具); ④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号: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人:大埔县福利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3、采购监管部门:大埔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5554133
附件 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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