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电视台电视专用摄录编送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北海市电视台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电视专用摄录编送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视专用摄录编送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CG092-20151117。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采购预算:
六、采购内容、需求及要求:高标清数字光发机2台、高标清数字光收机(含AV输出)2台等电视专用摄录编送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北海市政府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用电汇方式的请将标书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 624957493358。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者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8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 (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8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
户 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 615857501871
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8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8日9时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北海市政府采购网(www.beihaizc.com.cn)。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北海市电视台 联系人:符元贵; 联系电话:13607798633。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费慧栋,联系电话:0779-307110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